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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協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貫宣及相關問題培訓
2月25日、26日,由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杭州市仲裁委員會主辦,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專業委員會、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協辦的貫宣及相關問題培訓班在杭州之江飯店召開。全省近百家建筑企業的320余名代表參加培訓。
會議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起草法官主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的理解和適用》。還邀請浙江省高院民一庭法官江宇奇,杭州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陳桓,浙江省律協建設工程委員會主任林镥海,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處長陳俊宇,浙江省建協法務專業委員會理事長裘紅偉,秘書長趙全強作為授課老師,就該新出臺司法解釋(二)和建筑業法律相關問題作講授解讀。
會議由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法務專業委員會理事長裘紅偉主持,并作閉幕總結。浙江省建筑業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蔣兆康在開班儀式上致辭,他說在新形勢下,建筑業改革發展任重道遠。以往規模快速擴張帶來的發展正在成為過去式,建筑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在目前的建筑市場環境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長,涉及眾多市場主體,涉及建設施工合同民事糾紛復雜。實踐中明招暗定、“黑白合同”、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十分突出,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難度很大。
隨著工程總承包等模式的深入推行,我國建筑業投資經營方式和監管政策不斷發展變化,司法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數量和涉案標的額大幅上升,新類型案件、新問題不斷涌現,需要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領域的司法解釋,指導全國法院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審判工作。鑒于此,最高法院經過多年調研,于2019年1月3日公布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 》,涵蓋了建筑工程法律糾紛中所有常見爭議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二)》的施行,對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保證工程質量、規范建設工程市場行為、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尤其是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將發揮重要作用,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處理和工程管理均具有重要指導意義。要求各建筑企業以專業學習促進技能增長是建筑企業防范風險,尋求發展的不變主題。
在浙江省全力打造最佳營商環境法律服務專項行動的大背景下,省建協發揮居中協調作用,聯合法院、仲裁委、專業鑒定機構及專業律師四方力量,共同為建筑企業打造了干貨滿滿、極具指導意義的法律培訓課程。本次培訓班的舉辦,將進一步提升我省建筑企業的法律意識,推動我省建筑企業依法用法,進一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推動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目的。